115.07.01 重要 桃園市115年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朗讀暨演說、情境式演說競賽實施計畫(修正) 依據115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,本市市賽計畫修改重點如下:(一)「社會組」修改為「社會組(含大專校院學生)」,前述大專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(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、學士後專班學生、研究生)。(二)全國賽參賽名額:社會組(含大專校院學生)原始成績最高者(或原始成績最高序位者)之前3名,共3位競賽員(競賽員中若無大專校院學生,第3位則由決賽錄取名額中擇優推派具大專校院資格者代表參賽)。